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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部门: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
发布时间:2022-08-22 来源:本站编辑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16日消息,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在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方面,提出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切实维护劳动就业合法权益等3项措施。

 

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推动用人单位将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相关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配备必要母婴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学校、社区、群团组织等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加强监管执法,健全司法救济机制,探索开展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首次纳入生育支持措施,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换挡提速,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生育保险提标扩面迈出新步伐……这一系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将惠及亿万人民群众。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杨胜慧认为:

在工作场所推动落实家庭友好政策措施,有助于父母照料婴幼儿,减轻父母育儿压力。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有利于推动用人单位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从而提升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从社会层面看,在工作场所实施家庭友好政策也是对社会成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投入,这些投入都会取得丰厚的回报。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主任杨凡认为:

较高的生育养育成本,是目前影响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伴随着育儿方式从“粗放型”到“精细化”的转变,我国家庭生育行为经历了从“想生而不能生”到“能生而不想生”的转变。因此,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成本,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对于增进家庭福祉、提高生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新闻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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